接受高辐射检查后才发现怀孕 为此索赔6万元
发生交通事故后接受了高辐射检查,虽很幸运并未严重受伤,但却在十几天后发现自己已怀有身孕。因刚刚接受过高辐射检查,小韩不得已选择人工流产。因认为流产是因交通事故后的必要检查所致,小韩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诉至昌平法院,索赔6万余元。昨天下午,案件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1月11日,小韩在回家的路上被李女士驾驶的车辆从背后撞倒,慌乱之下李女士还错将刹车踩成了离合,车便顺势从小韩的腿上轧了过去。
“当时特别疼,根本就动不了了。”小韩回忆,被撞倒后,她虽然意识清醒,但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随后小韩被999紧急送往北京市红十字会急救中心。为了诊断腿部是否骨折以及脑部的外伤是否严重,医生要给小韩做CT和X射线的检查。
因为这两项检查辐射较大,会对胎儿发育产生较大的影响,医生照例询问小韩是否怀孕。虽然当时小韩的生理周期已经推迟了几天,但她并不知道当时自己已经怀孕。看到小韩犹豫的态度,医生便让小韩在医院进行了早孕的检测。
检测结果很快出来了,结果显示为阴性,也就是小韩并未怀孕。但医生也对小韩表示,早孕的检测并不一定准确。为了防止意外,小韩在医生的要求下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后,进行了CT检查,并拍摄了X光片。
“在那种情况下,肯定还是听大夫的,做检查更重要啊,也没什么别的选择。”小韩说。
经诊断,小韩的伤情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幸运的是,腿部并未骨折。然而,在事故发生的十几天后,小韩便被确认已经怀孕7周。但因为刚刚接受了高辐射的检查,医生建议小韩进行人工流产。
虽然小韩已经育有一子,但她本就有继续生育的计划,“如果没有这次意外,孩子我肯定会要的。”幸运地并未因交通事故而致残,但却因此失去了一个孩子,因认为不得已采取人工流产是交通事故后采取的必要检查所致,小韩将李女士及其丈夫苏先生、保险公司诉至昌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万余元。昨天下午,案件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
李女士并未现身法庭,而是由其丈夫苏先生一并应诉答辩。原来,李女士也正有孕在身,已经临近预产期。
对于小韩的诉求,苏先生和保险公司都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反对情绪,均同意在合理合法的损失范围内进行赔偿。
因保险公司拒绝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刘苏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