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招生禁用虚假信息 屡次违规将吊销执照

2016-04-20 06:00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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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民办高校招生禁用虚假夸大信息

4月19日,市教委举办北京市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会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培训,市教委副主任李奕表示,今年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民办高校违规招生管理台账。同时,以往曾出现的“最大”、“第一”等广告词均被列入了民办高校招生宣传的“黑名单”,如学校屡次出现违规情况,将做出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为了规范民办高校市场,同时也是给更多报考民办高校的学生以更多准确的信息,今年市教委将加大民办高校招生的监管力度,通过和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合作,采取实地走访、网络监控、舆情监测、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测。

根据要求,2016—2017学年北京市将继续实施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要进行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市教委特别要求,各校的招生宣传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模糊、夸大的信息,不得对学生和家长产生误导。特别是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不得使用“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承诺性用语,也不得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生就业前景等做虚假、夸大宣传。

对此,市教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违规办学的行政处罚力度,通过建立民办高校违规招生管理台账,对存在违规发布招生信息、虚假信息、多次违规不调整的学校建立档案,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张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