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丰台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今年,该区“小升初”取消了“推优”,部分小学将按顺位录取新生。对于非京籍儿童,该区增加了按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环节。
有关人士介绍,今年丰台区“小升初”取消了部分初中校和部分小学毕业生参与的有条件派位,即“推优”,为的是让更多学生有机会获得优质学位。
据了解,“推优”取消后,丰台区“小升初”将通过就近入学、特长生入学、民办学校入学和寄宿学校入学这四种方式完成。其中,就近入学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种形式。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可选择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多校划片分为一般初中校和全部初中校派位两个序列。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学片区的,可申请到现居住片区入学。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初中入学片区。
在小学入学方面,丰台区也分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种方式。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含本区集体户口按户籍地入学)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 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为维护入学秩序,今年,丰台区将有部分小学会依次序确定单校划片入学资格。具体为:户口与其父母房产均在学校服务范围的京籍儿童为第一顺序,仅有父母房产在学校服务范围的京籍儿童为第二顺序,仅有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的京籍儿童为第三顺序,父母自有住房在学校服务范围的非京籍儿童为第四顺序。小区配套学校一般按照京籍和非京籍儿童父母取得房产时间分别排序。学校会根据这些原则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录取办法。
此外,丰台区针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制定了实施细则,要求申请人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丰台区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儿童少年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根据实际居住情况,丰台区还将在4月28日前进行入户核查。
据悉,丰台区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时,要求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提供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补缴保险的不属于连续缴纳),且至少一方需在丰台区缴纳。今后,丰台区每年要对在校生父母的务工就业证明进行动态审核,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读初中。而申请人暂住证的制发日期应为2016年4月21日(含)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