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即将满一周年。4月29日,北京高院通报,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因程序违法或不作为的较多。
行政案件同比增一倍
北京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娄宇红介绍,从去年5月1日到今年4月20日,北京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同时,各层级行政机关涉诉案件也实现了普涨。具体来说,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共计1866件,同比上升450.4%;以北京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526件,同比上升525%。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3310件,同比上升67.55%。
娄宇红分析,行政案件收案数的大幅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新行政诉讼法加大了保护诉权力度的规定,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有效化解了困扰行政审判多年的群众“起诉难”的问题,使得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
政府信息公开案占比大
记者了解到,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市法院行政案件收案范围也进一步拓宽。除传统类型行政案件外,还受理审理了大量首次纳入行政审理范围的案件,包括行政协议类案件、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案件等。
从案件涉及的领域来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涉民生领域。其中,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公安、城建、工商、税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健康安全等息息相关的领域。从行政案件类型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比最大,约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20%。
娄宇红指出,一年来,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撤诉案件达1459件,占全部一审结案数的16.7%,同比上升6%。
出庭应诉正职少副职多
娄宇红表示,这一年来,从涉诉案件审理情况来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有明显上升,达到587件,应诉水平明显提升。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60件,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应诉的529人。
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来看,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分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仍然较低,与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少,副职出庭应诉的占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极不均衡,相对集中于个别区域和某些领域,而且全部集中在区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下行政机关,区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上的行政机关行政涉诉案件数并不少,但尚未出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例。一年来法院发出司法建议88份,回函70件。
程序违法或不作为较多
据统计,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为10.7%;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娄宇红介绍,从败诉案件类型上来看,两类案件败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一是行政行为因程序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的案件明显增多,占全部一审败诉行政案件的13.1%;二是行政不作为类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较为突出。娄宇红解释,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轻微违法且对相对人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可以判决确认违法但不予撤销。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行政行为因逾期履责、送达文书不规范等程序轻微违法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