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返程受重伤公司拒担责任 俩司机坐轮椅出庭

2016-05-05 15:52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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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俩司机都曾坐轮椅出庭

酒驾入刑后,代价行业一下子火了起来,但代驾司机在送回一些居住在远郊区县的乘客后,他们的返程交通就成了问题。e代驾公司的代驾司机徐先生就在工作后乘坐车辆返程时遭遇了严重事故,因认为返程车是由e代驾公司提供,徐先生将李某、e代驾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78万元。但e代驾公司表示,李某与公司无关。此案今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徐先生是e代驾公司的代驾司机。2014年1月25日,他将一名乘客送到家中后,自己通过e拼车软件乘坐李某的返程车回城。而事实上,这辆返程车的号牌和保险都已经过期。

在途经望京阜荣路路口时,因为李某闯红灯驾驶,与另外两辆车相撞发生事故,徐先生和李某都受了重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徐先生表示,在e代驾入职时,公司告诉他们这些新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的e拼车软件乘坐代驾返程车,通过这个平台叫车,比市面上的叫车软件优惠不少。因此,他认为自己的受伤除了司机李某需负责外,李某受雇的拼车公司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经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徐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就是e代驾公司指派的返程司机,因此一审判决e代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限额外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李某负担。徐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三中院提出上诉。

去年4月30日,二审首次开庭时,徐先生刚刚经历了多个部位的手术,已经回忆不起事故发生时的情景。因为身体原因,徐先生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他当时是坐着轮椅出庭。而在对面,李某同样也坐着轮椅出庭。

徐先生认为,事发时自己是在工作时间,李某也同样通过e拼车软件受雇于公司,因此李某驾驶返程车搭载自己回城的行为就应该被视为履职行为,e代驾公司对其的损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证明事发当天的情况,徐先生向法庭提交了自己和李某的通话记录,李某也提供了事发时接单的手机。两人均表示,自己的手机是e代驾公司统一提供的,并且工作时通话费用是由公司统一结算的。

但e代驾公司却不承认李某是他们的雇员,也不承认徐先生和李某使用的e拼车软件是公司所提供。

在公司代理人看来,李某是“没有执照、没有资质”的司机,事故也是由于李某本人闯红灯引发,他们不会找这种司机来接送自己的代驾司机,“我们没有这个义务,也不想做这种不负责任的事”。

拼车软件是否为e代驾公司所有,由于e代驾公司对鉴定意见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归属问题当庭未获确认。

因e代驾公司不同意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安勇(QN0005)  作者:刘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