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三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2016-05-08 06:43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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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本市通报三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日前,北京市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涉及违规收礼、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

■通州区交通支队潞河大队民警张超违规收礼

2015年2月,张超在处理通州区耿庄路口交通事故中,收受事故车主购物卡3张,共计人民币3000元。经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超行政记过处分。

■大兴区青云店镇东赵村党支书、村委会主任李海军大办婚丧喜庆

2015年5月,李海军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本村部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礼金人民币5.69万元。经镇党委研究,并报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海军党内警告处分。

■平谷区卫计委副主任张友接受旅游招待

2015年4月,张友前往海南三亚看楼盘,期间机票、住宿、吃饭等费用由某药品企业承担。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友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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