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搭档甜品店内顺走电脑

2016-05-10 02:34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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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母女”搭档甜品店内顺走电脑

近日,张女士通过微博爆料称,5月8号母亲节当天,在她经营的通州万达广场的甜品店里,一名中年女子带着一名小女孩,合伙将店内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偷走。事发后,张女士报警。昨天,通州警方回应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配合默契动作迅速

昨天,记者联系上发微博的张女士。她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她在通州万达广场西门开有一家甜品店。事发5月8日11点半时,一名中年女子携带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进入甜品店中,随后两人合伙将店内桌上的苹果

笔记本电脑偷走,“那个电脑里记录了很多店里经营相关的资料,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

张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长达2分48秒的店内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为5月8日11点26分。张女士称当时小女孩和随行的黑衣女子一起进入店中,“刚开始时女子在店门口向店员询问饼干价格,女孩自己就先进屋了。”随后有多人进入店中,店员站在柜台里和顾客交谈,趁着店员弯腰拿东西之时,小女孩拿起店内桌子上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将其抱到怀中,当走到黑衣女子身边时,女子将手中外套盖到小女孩身体前面,正好遮住电脑。两人随后离开该甜品店,前后过程仅有十几秒。

记者注意到,在小女孩偷电脑期间,该黑衣女子一直在注视小女孩,且黑衣女子所站位置处于店员和小女孩之间。女孩从桌上拿起电脑至离开期间,当时在店内的另一名带小孩的男性顾客目睹了整个事发过程。店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当店员发现店内笔记本丢失时,该名男子仍在店里,当问及是否看到电脑时,该男子表示否认,在打开随身背着的包给店员看过后,男子带着小孩离开。张女士称,目前已报警。

昨天,通州警方表示,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期此类案件频发

近期,本市频发成年人伙同儿童偷窃案件。据本报此前报道,4月11日,位于东城区国瑞城二层一饰品柜台的监控,就拍下一名女童从收银台内“拿走”苹果手机的全过程。店员称,该女孩是被一名成年女子带来的,看起来也就五六岁。4月27号下午,中关村科贸电子城2层的商户杨女士的单肩包遭窃。监控显示,三个女子指使一名小男孩进入杨女士柜台行窃。事发后,杨女士报警。海淀警方也在官方微博发布了案件的相关图片,并向众多“海淀网友”征集线索。

专家说法

若为家长或被剥夺监护权

对于此次事件中,成年女子和小女孩分别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称,本案中依据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电脑的市场价格(一万余元人民币),嫌疑人的盗窃数额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已经涉嫌盗窃罪,应依法处理。并且,依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所以,嫌疑人因其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应从重处罚。韩骁律师称,该案件中,因实施盗窃行为的孩子年龄太小,其不具有辨认是非的能力,成年嫌疑人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其行为主观恶性大,该情节在量刑中需要予以考虑。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告诉京华时报记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佟丽华称,家长教唆孩子实施犯罪行为,因孩子年龄较小即使被抓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给一些家长可乘之机,如果家长行为被判定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会被剥夺对孩子的监护权,这也是法律给家长的威慑和惩戒。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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