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开首张消防罚单

2016-05-13 02:00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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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派出所民警开首张消防罚单

挤占消防通道,个人罚500元、单位罚5000元,居民堵塞安全出口也将面临500元罚单。单位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或堵塞疏散通道都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今后,这些不经意间的不良习惯行将会引来派出所民警的警告甚至罚款。北京青年报记者12日获悉,北京警方首次创新工作方式,调整了派出所民警关于警告、罚款、临时查封和拘留等消防监督执法权限,以便影响居民消防安全的顽疾得到化解。

超市门口堆杂物 堵塞消防通道被罚

5月11日,记者跟随建外派出所民警来到被罚超市,位于朝阳区建华南路11号的禹诺生活超市,因为停电,该超市没有营业。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超市北部安全出口有杂物堆积,且安全门锁死,这一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随后,民警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并及时对该超市法人实施了约谈、传唤,依法给予该超市5000元的处罚。

随后,民警又检查了附近一些单位。在检查华欣生活超市建国门店时,民警发现了和禹诺生活超市类似的问题:安全出口堆积着半人高杂物,且安全门锁死;消防栓、灭火器被货物遮挡,其中一只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被货架“挤占”,影响疏散宽度,且逃生标识都被货架遮住。

据悉,4月19日北京警方首次创新推行的“321工作法”,即三查、两清、一发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隐患性质、具体情节,派出所民警可以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实施警告、罚款,以及临时查封、拘留的行政强制措施。

应急通道不应急 造成人员疏散困难

“消防灭火救援,特别是小区,有两个顽疾,一是在楼道里堆杂物、给电动车充电,既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也是居民逃生绊脚石,更是消防救援拦路虎。另一个就是私家车占用应急通道。”北京市消防局法制处宋丽娜介绍说,消防员灭火救援中经常遇到消防车通道被占,消防车无法就近灭火的问题。

居民楼道堆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因此类隐患引发的火灾事故,尤其是造成疏散困难人员伤亡的教训屡屡上演。比如4月10日海淀红联南村发生的燃气爆燃现场,消防员就遭遇了通道被占、被堵,消防车辆无法靠近火场,只能铺设上百米水带救援的情况。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居住类场所火灾居高不下,发生火灾数占火灾总数的33.2%,其中夜间火灾占总数的40.4%,2016年以来的亡人火灾全部发生在居住场所。停车难引发的车辆随意停放,特别是夜间占用、堵塞社区应急通道的现象高发,老旧小区尤为严重。

宋丽娜认为,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行处罚,才能改变占用应急通道这一“顽疾”,确保“生命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发现阻塞消防通道 可拨打96119举报

根据新的措施,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个人无证电气焊以及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情节轻微的将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消防法》对违法人员处以5日以下拘留。个人埋压、圈占、损毁消防设施的,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民警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的,可以消防机构名义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住宅区物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也将处5000元罚款。

如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已不具备疏散条件,且不能整改的,派出所可以消防机构的名义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如果问题非常严重,且不能立即整改的,超出派出所处理权限范围的消防隐患,将责令改正并书面移交属地公安消防机构处理,同时书面报告属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消防机构名义对危险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在消防车通道停车罚款”问题,如果小区里已经设置或施划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标识,那么一旦有人违法,民警都将开具罚单;如果还没有此类标识,民警第一次执法时会告知,并留存违法证据,如果再犯,将予以处罚。如果小区物业仅设置标识,而不能主动解决、劝阻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情况,也将面临处罚。若发现问题后,物业不能解决的,应留存证据,立即通知民警到场处理。

消防部门表示,居民发现有人在楼道、消防车通道堆放杂物的,应及时告知或通知物业、社区督促清理,对于突出情况可拨打96119火灾隐患投诉电话举报,属地派出所民警将到现场取证并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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