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个曾先后在2011年、2014年修订过的办法,这次有了什么新内容?什么事儿能举报?怎么举报?举报人能得什么奖励?如何能获得奖励?
新修订了什么内容?
■ 举报范围扩大,门槛降低
与旧《办法》相比,“导致公众身体健康危害”不再是举报受理的必要条件。而食品标签这样的“小问题”此次被纳入举报和奖励范围。
■ 奖励金额有变化
由于举报范围扩大,奖励范围也随之扩大,最低奖励额度从300元降至200元。
■ 领取奖金途径增加
新增了汇款方式,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奖且无委托人的,奖金可以汇至指定账户。
■ 消费者投诉不获奖励
与2014年版本相比,明确消费者投诉不属于奖励范围。
啥事儿能举报?
总的来说,市民能举报的范围涉及到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5月16日,北京市某批发市场,麻辣烫食材的包装袋都未封口,且没有生产日期。
部分目录: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及其他畜禽屠宰活动的;或者向动物及其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 使用过期、发霉、变质的原料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 在食品生产、加工、收购、仓储、运输、销售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非法添加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或者违法制售食品非法添加物的;
■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 销售、使用未取得合法检验检疫证单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伪造、变造、买卖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证单,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证单的;
■ 涉案医疗器械是否属于《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所列的产品,或者属于国家认定的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
■ 涉案化妆品是否属于使用禁用物质或超量使用限用物质;
举报能得啥奖励?
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奖励货值金额的6%、4%和2%。业内人士举报行业“潜规则”的话,奖励额度会提高。举报奖励最高30万。
其中最高一级指,提供被举报方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奖励货值金额的6%。
《办法》同时确定了奖励金额的上限,如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10万元;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如何能获得奖励?
【您得符合这些条件】如果想获得奖励,举报的得是北京的事儿,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提供的线索没有被相关部门掌握,经查证属实。同时,举报的案件由执法部门依法做出处罚决定。
不过,处罚决定这个必要条件有两个例外:一是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的,食药监部门也可以对举报事实进行认定,提出奖励意见;二是对违法事实确实存在且社会影响恶劣,执法部门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或清除违法行为场所的,也可适用本《办法》进行奖励。
注意!如果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啥时能领奖】案件承办部门应当自作出案件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进行认定,对奖励条件和奖励数额予以初审,填写《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结案审批表》,提出奖励意见。有特殊情况的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期,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领奖手续。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最关键的来了——怎么举报?
市民可以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举报拨打热线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