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案超四成学生持械

2016-05-23 14:2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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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校园暴力案 超四成学生持械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校园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23日上午,昌平法院在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召开通报会,通报了该院近五年审理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情况,同时在该校成立了昌平区首个“驻校法官工作室”。

法院通报 校园暴力犯罪 职高发案率高

昌平区现有大中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在校生超过8万人,2011年至2015年,昌平法院共审理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共计48件,涉及刑事被告人94人。

据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李娜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呈现“两化三高一集中”的特点。犯罪人员低龄化、行为模式成人化;结伙施暴比例高,犯罪暴力性程度高,职高、技工类学校及私立民办学校发案率高;起因和案发时间较为集中,九成以上因琐事引发。被告人年龄不满18周岁的占35%,最小的刚满14周岁。

在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三类典型校园暴力案件中,集体施暴的案件占三分之二。43.8%的校园暴力犯罪有持械情节,且常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他们大多持棍棒、砖头乃至管制刀具,在学校门口、操场、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行凶。寄宿制学校晚上校园暴力犯罪案高发。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在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成立该区首个“驻校法官工作室”。法官以此为平台,定期深入学校,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引导,及时处置可能引发校园暴力事件的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 酒后强奸同学 职高班长判刑

2015年3月21日晚,昌平某职高一班长陈明(化名)邀请佳佳和几个同学吃饭,席间陈明喝了7瓶啤酒,还说要把弟弟介绍给佳佳做男朋友,遭到佳佳拒绝。饭后,陈明借口送佳佳回校打车到昌平一农家院,借酒劲将佳佳强奸。在法庭受审时,陈明十分后悔,称自己不该喝酒,更不该一时冲动铸下大错。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明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其系未成年人,积极赔偿佳佳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判处陈明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贺颖超介绍,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自控能力较差,在酒精的作用下容易兴奋甚至丧失理智。陈明因酒后难以控制自己意志和行为铸成大错,给对方造成巨大伤害的同时也断送了自己大好的前程。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  作者: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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