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被撤销 北邮硕士告学校称是被同学恶意篡改论文

2016-05-25 15:21 北京晚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学位被撤销 北邮硕士告学校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小王被举报论文剽窃、硕士学位被学校撤销,24日下午他在海淀法院与校方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小王提出论文电子版是被宿舍同学恶意篡改,而学校没通知他申诉就撤销了他的学位,因此请求法院撤销学校的决定。而校方则坚持认为撤销学位符合程序。

学生:论文遭恶意篡改举报

90后的小王原为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去年4月毕业,获得毕业证与学位证。但学校在去年6月收到匿名举报邮件,举报小王学位论文抄袭,去年12月7日作出关于撤销硕士学位情况通报书,后决定撤销小王硕士学位。现在小王无业,住在北京。

昨天开庭时,小王并未请律师,而是独自出庭。“学校论文系统内的电子版论文,遭到他人恶意篡改。”他表示已查明举报人为原宿舍同学,知晓其学号和密码,登录相关系统,恶意篡改了他的电子版论文并举报了他。而撤销其学位决定是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依据系统电子版作出的。

在得知学位撤销一事后,小王到教务处核实其毕业前提交的最终版纸质论文,还有学校论文系统内的电子版论文,发现两个版本存在较大出入。电子版论文被人篡改,但学校是根据电子版论文进行调查的。

法庭上,北京邮电大学提交了小王的检讨书和论文存档说明,称小王有义务确保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致。校方表示两版论文有一定出入“不影响评定”,“学校是根据电子和纸质综合进行的评定。”

但小王提出质疑:“我事后问过两位评定我论文的专家,他们都表示并不知道纸质版和电子版有出入。”

校方:该撤销决定符合程序

法庭上,小王指责校方没通知他本人,就作出撤销其硕士学位的决定,两天后在网站上发布公告。他认为,学校对他落实处分、通报决定前,按规定,应以情况通报书方式通知他,提起申诉后的复查期间,处分决定不能执行。“还是后来我主动提出,校方才补发了情况通报书。”

校方表示,学校在调查过程中,听取了小王的陈述,也委托其导师告知此事,小王也曾向学校写检讨书。校方还表示,接到举报后成立调查工作组进行调查,并经校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认定小王硕士学位论文抄袭。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认定结论,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撤销其硕士学位的决定。

“什么时候通知我可申诉的?”小王当庭反复询问校方,坚称自己申诉前,学校就作出了撤销其学位的决定,他申诉期间,校方的撤销决定仍在网站公告,对他的工作、落户和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而校方也坚持自己程序合法,当庭请求法院驳回小王的诉求。此案并未当庭宣判,法官宣布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宣判。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  作者:林靖 J151

猜你喜欢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