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运送应遵循就近救急专业原则

2016-05-28 02:58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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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救护运送应遵循就近救急专业原则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日前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四次审议,此前曾争议的“谁来抬担架”、“病人往哪送”等热点问题逐步明晰。

问题一:谁来抬担架?

本次提交的条例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为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提供搬抬服务。为此,条例还相应规定,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备医师1名、驾驶员1名,并根据需要配备护士、医疗救护员或者担架员等急救人员2名。这一规定比目前通行的救护车一医师一驾驶员标配有所充实,保证了搬抬服务能够落到实处。

问题二:病人往哪送?

曾经出现的个别院前救护车“舍近求远”将病人送往本系统医疗机构谋利的行为,本次立法有所制约。条例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情况,遵循就近、救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在不影响救治的情况下,兼顾患者及其家属意愿,将患者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抢救能力的院内医疗机构。

条例同时规定了必须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决定运送目的地的三种特殊情况:一是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二是疑似突发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三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的。

对于院前急救机构、人员违反转运原则为本单位或个人谋利的,条例规定,可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问题三:院前医疗急救怎么定位?

条例明确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的重要内容。

根据这一定位,条例相应规定,政府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负有领导责任,具体细化为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具体任务。其中市卫生计生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

问题四:“120”“999”合不合并?

曾经热议的“120”“999”两套服务系统合并问题,这次条例提出的方案是,“120”呼叫号码专门用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999”为市红十字紧急救援中心履行“救护、救助、救灾”职责的呼叫号码,也可提供部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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