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昨天,17名患者在家属陪伴下,走进了海淀法院,向使用“问题气体”的北医三院讨说法。医院表示,愿意百分之百“垫付”相关费用,但这种说法遭到患者强烈抵制——“我们要的是赔偿和真相,不是垫付!”
9时50分,17名患者走进了不大的法庭,算上同行的家人,一共有30多人,几乎占满了整个法庭,其中一些人情绪非常激动。
法官首先说明了开庭的“用意”——对患者伤残等级及治疗费、护理级别和期限等赔偿事宜进行讨论。
北医三院的代理人首先表示,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于“问题气体”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医院在诊疗技术方面没有问题。“医院认可患者对损害后果没有责任,但损害后果是由于使用不合格气体造成的,医院可以先行垫付诊疗费用,但不存在过错。”
听到这里,一位患者激动地说:“医院在推卸责任,医院有过错,我们要的是赔偿,不是垫付。”患者申请进行医疗鉴定,证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医院目前愿意百分之百支付相关钱款,在此基础上协商赔偿事宜,对解决事件比较有帮助。如果要求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法院就要启动医疗事故专业鉴定程序,会持续很长时间。”法官向患者们解释说。
患者则坚持表示,要先确定医院方是否存在过错,在这个基础上,再继续商议赔偿问题。“医院也许在进药环节没有过错,但是已经出现致盲病例,为什么医院还要继续使用‘问题气体’,这难道不是过错?”一名患者阐述了自己坚持医疗鉴定的理由。同时,患者还要求法院在审理该起案件时,一并查明“问题气体”的真相。
对于鉴定费用,患者和院方也有分歧,患者认为应该由医院支付,但医院认为是患者主张进行鉴定,依法应该由患者进行预付。经法官调解,双方协商:医院同意分担伤残等级、护理费的鉴定费用,医疗鉴定等鉴定费用由患者预付,宣判后,由败诉方支付。
在启动鉴定程序前,法官询问双方,对作为案件证据的病历有何意见。双方都对真实性无异议,但患者方要求医院进一步补充相关病历。
依照法律程序,封存病历后,海淀法院将从市高级法院指定的鉴定单位中,通过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