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出台

2016-05-31 03:01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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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出台

《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30日出台,未来权力运行公开将覆盖全过程,政府重大决策要在3日内作公开解读。

在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方面,《通知》要求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公布2016年版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编制城市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缓解交通拥堵等重点领域专项责任清单。

《通知》要求推进城市治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缓解交通拥堵政策措施,重点加大中心城绿色出行、公共交通发展、疏堵工程建设、停车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停车治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与以往信息公开工作偏重于结果性信息发布不同,《通知》更偏重于社会公众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

《通知》要求制定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工作制度,研究梳理本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根据具体内容和职责分工,明确民意调查工作的主责单位和责任单位、征集民意的方式和途径、民意采纳情况反馈方式等。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还应当邀请各方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

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发布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通知》对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扩大政务参与互动作了重点要求。对政策解读材料的公开时限、重点职能部门新闻发布次数、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时限提出明确量化要求。《通知》要求,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在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平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参与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优势,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通知》还对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们提了要求,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增加发布频次,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

其中,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涉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

此外,《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制度,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和问责。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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