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揭秘被拆迁人的"生财之道":一张假执照骗了200万拆迁款

2016-06-01 15:4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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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一张假执照 骗了二百万拆迁款

2014年1月至今,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办理的被拆迁人利用虚假工商营业执照骗取拆迁补偿款、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等案件11件12人,涉案金额达到800余万元。近日,记者采访了承办此类案件的检察官——大兴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杨杰,他向记者揭秘了这些被拆迁人的“生财之道”:凭一纸虚假证明,骗取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元的拆迁款。

申请这笔补偿款

营业执照很重要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拆迁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

“经营性用房最重要的证明之一便是营业执照。”在分析具体案例之前,杨杰先向记者解释了申领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时,营业执照的重要性,“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发放的合法有效的执照,拆迁评估公司便会在房屋估价报告中,列明应该给予被拆迁人的停产停业补助费。”

杨杰说,在承办的案件中,被告人的房屋虽然在拆迁范围,但不属于营业性用房,这些人通过冒用、冒领、购买、甚至是伪造营业执照等方式,证明自己的房屋是营业性用房。

“如果是工商行政部门未尽审核义务,给无资格人员办理了‘真执照’,评估公司则无法判断真假。在一些情况下,就算是伪造的假执照,拆迁评估公司也可能无法甄别。”杨杰说。

冒用他人营业执照

骗款20余万元

数年前,刘家华的母亲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从村里租了一块地,一家人共同在养殖地上盖了厂房,但厂房迟迟没有租出去。

在拆迁过程中,刘家华得知:如果厂房有营业执照,拆迁补偿款可以增加几万,甚至几十万。

于是,刘家华塞给透露其消息的人2000元,并委托此人帮他办一张营业执照。

很快,一张显示经营者为李震的营业执照交到了刘家华的手里,刘家华并不认识李震,但“住所”一栏则显示的却是刘家华厂房的地址。

最终,刘家华以其母亲的名义领取停产停业补助费20余万元。

近日,刘家华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伪造委托代领协议

诈骗百余万元

与刘家华冒用他人真实的营业执照,变更“住所”的手段不同,王翰的诈骗手段更为夸张,他直接凭空伪造了一系列文件。

2010年,王翰所在的村子面临拆迁,早在2006年,王翰就在该村租了一块地,盖有厂房,但他并不是实际经营者,他将厂房租给了他人养猪。

首先,王翰花三万元,让办假证的人员伪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文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为王翰不认识的陈山;其次,在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自己将该房屋租赁给陈山用于设立并经营一服装厂,厂址为王翰养殖地块上的房屋;第三,王翰伪造委托协议,证明所谓实际经营者陈山放弃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委托自己领取这笔费用。

王翰凭借以上手段,获得拆迁补偿款200余万元,其中因营业执照获得的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103万元。

王翰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购买营业执照

骗款30余万元

按相关规定,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应该给实际的经营者,但是一些经营者并不知情,或者在租房时便与房东达成放弃申领的承诺,当他们离开时,营业执照要么直接落入房东手里,要么被他人买走,再转卖给有需求的被拆迁的人。

邹涛2005年在大兴旧宫镇租房从事个体经营,后于2007年离京,但他并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营业执照就一直挂在了墙上没有取下来。

不久后,邹涛曾经开店的村子面临拆迁,店里的营业执照被他人获得,并被转手卖给了被拆迁人闫明,闫明拿着这张营业执照,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了营业场所的变更,最终骗取补偿款30余万元。

审核员玩忽职守

违规发放十余份工商执照

多一张营业执照,就能多领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拆迁款,在这些案件中,工商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难辞其咎。

赵楠是某工商所的审查员,他的职责是根据企业的登记注册申请,审查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据杨杰介绍,2010年前后,赵楠违反“一审一核”的制度,自己审核,并代核准员签字,先后通过十余起不合法的申请,并都变更了营业执照。

其中,他在办理张军和郭明的个人工商户登记申请时,将两人服装厂虚假的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申请予以核准,违规发放营业执照。2010年11月,张军和郭明骗取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209万元。

日前,法院判决赵楠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执行。张军和郭明因犯诈骗罪,分别获刑十二年和十二年六个月。

对策

信息公开是最根本的办法

在巨大的拆迁利益面前,不仅有的被拆迁人铤而走险,甚至个别官员和拆迁评估公司也浑水摸鱼。

“工商部门应该严格遵守营业执照的发放程序,有时打个电话就能确定真假。”杨杰说,就像那些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审核人员将电话打至地址所在单位,一问便知真假,再比如那些伪造委托代领拆迁款协议的,找到放弃申领的人核实一下,也能确定真假,“就怕个别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

“最好的办法是信息公开,特别是像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等情况。”杨杰说。(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文静(QN0042)  作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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