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家煎饼摊生意不好,苗某指使4个90后向周围的早点摊强行索要治安费,希望借故撵走“对手”。不想受害摊主被多次敲诈后报案,苗某等5人落网。2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大兴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苗某等5人1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女子苗某在大兴区某镇摆煎饼摊,因买卖不好,想把附近的其他早点摊主撵走。
2015年4月,苗某找到90后余某,出钱让他找人赶走这些早点摊。
此后,余某找来了吴某等3名90后向摆摊的常某、杨某强行索要50元,后又两次向他们索要1000元未果;向陈某索要50元未果后对其进行殴打。几天后,余某授意另外3人继续向常某等人索要1000元,被拒后殴打杨某并将其摊位砸毁。摊主报警。案发后,孙某赔偿杨某9000元、赔偿陈某8000元,获得被害人谅解。
女摊主受审 否认指使他人赶同行
在法庭上,苗某不认罪。余某称他出于给苗某帮忙,第三次没去现场,也没有授意吴某等人要钱砸摊位。吴某、潘某和孙某则认罪。
据孙某供述,余某是他们的头儿。事发前一天,余某说附近有几个早点摊,让他们每天去向摊主收点钱分了。第一次去是余某带他们到的早点摊,到了煎饼摊,“吴某说我们没钱了,你给拿点钱吃饭,那女的就给了我们50元。吴某说有谁砸摊捣乱给我们打电话,我们给你平事。然后我们就去前边的两个早点摊,说每天收50元治安费。”
当晚余某提议次日向早点摊要1000元,省得天天去,于是第二天4人又去向摊主要钱,要求每月交1000元,三天以后拿钱。
4月22日7时许,孙某等3人找到卖煎饼的摊主,摊主杨某说1000元太多了,吴某说不交就别在这儿干。吴某和孙某拿来镐把子把杨某的煎饼摊砸了。
吴某供述,余某联系他说有个早餐摊主想找人把附近的早餐摊摊主都赶走,说给2000元报酬,他让我跟对方联系,“我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个中年妇女,说让我砸了周围的早餐摊给2000元,我说少了,她说4000元,我就同意了。”
被敲诈摊主:每月让交1500元治安费
据被害人杨某陈述,2015年4月18日一早,煎饼摊前来了4个小伙子,“特别凶,嘴里骂骂咧咧,光头男子大吼着让我每月交1500元治安费,说不给就砸摊。我怕他们打我,当时钱匣子里有50元,就给了他们。最后他们让我准备1000元,说三天后来拿,不给就打人砸摊。周围卖早点的都被他们敲诈了,他们砸了一个卖里脊的摊位,还把摊主打了。”
据杨某妻子称,这几人来了三次,“第三次他们又来要1000元,我让我老公带他们到一边去说,我继续给顾客摊煎饼,没多会儿他们每人拿着一根木棍回来,把顾客赶走,把煎饼车砸烂了。”
法院 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认为,5人多次恐吓他人,强拿硬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孙某认罪,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谅解,对其从轻处罚。吴某等人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大兴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苗某、余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潘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孙某有期徒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