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问责结果将及时公开

2016-06-14 15:3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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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吃公粮”部门“三公”全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明年实行预公开 2018年——

审计问责结果将及时公开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李洁)今后,北京市不仅将创新方式,公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到2018年,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的问责情况,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市昨天印发《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2016-2020年)》,对100项政务公开任务分别设定了完成时限,并明确牵头和责任单位。这100项政务公开任务涉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推进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等七个方面。

根据任务完成时限,今年年底前,本市将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研究创新审计结果公告方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

同时,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的问责情况,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这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被锁定在2018年年底前。

重大行政决策明年实行预公开

根据时间安排,2017年年底前,本市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今年内,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此外,今年内,本市将在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平台,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明年年底前,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吃公粮”部门“三公”全公开

本市将继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 根据任务时限,今年年底前,力争使全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不仅如此,2018年年底前,本市将全面公开绩效考核结果和重大决策督查结果,并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制度,推动市、区执法部门裁量基准细化和公示,严格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2018年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

2018年年底前,本市将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同时编制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不仅如此,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还将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咨询服务电话畅通。

2017年年底,本市将制作政务服务综合电子地图,同时严格实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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