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诈骗案62人受审51人获刑

2016-06-15 03:31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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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关键词”诈骗案62人受审51人获刑

14日,北京市涉案人数最多合同诈骗案在市一中院公开宣判。62人利用“网络关键词”骗取259人8000余万元。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5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到二年不等,另外11人被定罪免刑。

据了解,此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庭审总共持续了6天。62名被告人中有38个是“90后”,22个是“80后”,年龄普遍较小,且绝大多数在其中从事销售工作。与之相反,被害人则以中老年人居多。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至2014年6月,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另案处理)指使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等地中网互赢公司内,以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谎称该公司系工信部下属单位,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被害人王某等259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以此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442.905万元。

昨天10时,62名被告人悉数到场,法官开始宣读判决。判决中查明了每一位被告人在公司中的职位及参与诈骗的金额。法院审理后认为,62名被告人合同诈骗罪名成立,其中部分被告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法院根据犯罪金额、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对5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两年不等,其余11人被定罪免刑。听完判决后,不少被告人和旁听席上的家属流下了眼泪。

市一中院刑二庭负责人陶炜介绍,近年来,围绕“网络关键词”发生的刑事诈骗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该院及辖区法院目前已经陆续审理了5起该类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杭州、嘉兴、合肥等地也相继发生了类似案件。

陶炜告诉记者,此类案件的犯案手法相似,主要为两种:一是“谎称抢注促成交易”,即销售人员向被害人谎称有其他人正在抢注由被害人最初注册的关键词,并虚构抢注人的注册欲望及关键词的市场价值,促使被害人同意销售人员提供的注册、维护服务,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二是“冒充买家相互配合”,即销售人员先与被害人联系告知其持有的关键词的市场价值,再另外派人冒充买家谎称有意高价购买被害人的关键词,但要求被害人完善网络资源。此时,再由销售人员通过完善网络资源骗取被害人员钱财。

据悉,此类案件主要存在五个特点,即手段新、隐蔽性强;涉及面广、金额大;犯罪组织结构成熟;证据收集相对困难;划分责任相对困难等。陶炜提示,应对此类案件,公众应理性看待网络产品的价值,切勿轻信“一夜暴富”的不实宣传;注意对交易对象资质的审查;要注意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一旦发现被骗要理智应对,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的同时,自己要注意留存和收集证据材料。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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