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委书记吴桂英:凝聚共识突出重点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6-06-23 10:27 朝阳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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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我区召开文明委全委(扩大)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吴桂英会上强调,全区要凝聚共识,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突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推动朝阳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区领导陈宏志、谢莹、陈涛、马继业、刘军胜、高岩、史连雪、张维刚参加会议。各委办局、区属国有企业党政正职,各人民团体等在主会场参会。各街乡班子成员在各分会场参会。

会议指出,2015年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大事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群策群力、积极有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要求,整体工作跃上新台阶。以核心价值观聚力铸魂,市民道德素质显著提升;以群众性创建辐射带动,各类品牌聚点成线;以志愿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文明风尚逐渐形成。

会议部署了2016年我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任务。2016年我区精神文明工作贯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条主线,将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明城区建设、文明委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公共文明引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文明引导等8项重点工作上做出成效。

记者会上了解到,我区今年下发了《朝阳区文明委委员建议工作制度(试行)》,突破会议、活动等固有模式,明确了社会委员单位可以围绕朝阳区中心工作提出建议,经区文明办转交有关单位办理,为朝阳区的发展建言献策。

委员建议工作机构设在区文明办,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区文明委委员或委员单位可以以个人、单位或小组的名义提出建议,要求建议应围绕朝阳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的提出要注重调查研究,案由明确,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区文明办将本着尊重和维护委员的主体权利、保证建议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建议进行梳理、甄别并予以登记。并将对委员建议及时报送区文明委领导批阅,经登记后,由区文明办向相关承办部门或街乡转办。承办单位原则上在收到建议后三个月内出具建议的办理复文,将办理结果反馈区文明办,由区文明办向提出建议的委员反馈办理结果。

会上,道德模范代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单位代表、首都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代表现场介绍了经验、交流了心得。

吴桂英在讲话中指出,2015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和首都文明委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显著,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为提升区域发展品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就继续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吴桂英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凝聚共识,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是凝聚朝阳发展共识的强大支撑,是提升区域发展品质的关键所在,是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内在需求。我们要深入领会中央、市委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好“四个中心”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要通过文化引领,把文化建设作为区域发展的主导战略,着力培育文化底蕴、厚植发展优势、提升发展品质,使区域发展更有活力、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有后劲。

二是要突出重点,扎实推动朝阳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今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要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十三五”发展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紧密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通过始终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朝阳志愿服务品牌,集中力量办好影响大、作用大、群众满意的实事。在巩固延伸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成果,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扩大文化文明传播的基础上,使我区的文明文化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三是要加强领导,汇聚起朝阳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精神文明工作涉及全区各领域、各系统、各层级,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动员各方力量协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落实《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朝阳区文明委委员建议工作制度(试行)》,形成合力推进朝阳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局面。

责任编辑:安勇(QN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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