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的陈某,在欠款数千万元且个人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为维持其个人收藏爱好,向五家银行申请信用卡并透支,在近两年时间里不再还款,欠款78万余元。西城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白手起家 获得收藏第一桶金
据陈某供述,1989年陈某认识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由于妻子在法国,陈某办理了停薪留职,也去了法国。在法国期间,陈某开始接触包括文物、艺术品等在内的收藏品拍卖行业。
发现这一行业的巨大利润空间后,陈某通过低买高卖的模式经营,并把一些好的藏品保留下来。通过八年的实践和学习,陈某对收藏品拍卖行业有了相对深刻的了解,决定回国发展。
1997年陈某回国,并带回了他在法国保留下来的两箱精品文物,在温州和上海开古玩店,继续从事收藏品拍卖的老本行。
陈某自称眼光独到,财富积累也快,在收藏界获得了很多荣誉。
只买不卖 全身心投入冷门藏品
1999年,一个偶然的机会,陈某见到了金包玉印章。虽然收藏界的普遍观点认为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是现代臆造品,没有收藏价值,但陈某认为这应该是古代文物,有极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自此,陈某开始进行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三大系列藏品的收藏。
2002年陈某成立一个注册资金10万元的文化传播公司,四年后公司加入两名新股东,并带来1300万的出资,陈某将新进资金也用于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三大系列的收藏,但公司一直没有经营利润。
2008年陈某来到北京,先后注册成立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进行民间收集艺术品的无底价拍卖,每月收入三四十万元,都拿来支付个人收藏品的保护费用和公司债务了。又过了两年多,由于拖欠物业、水电等费用,拍卖会只得作罢。
虽然陈某没有了收入来源,可他却偏执地继续举债维持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的收藏。
四处举债 为藏品触犯法律
自从陈某迷上尚未被社会认可的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他不仅将吸收进来的投资款用来购买收藏品,还四处举债。
据陈某供述,2008年他欠下债务1000多万元,到2012年欠款已高达2000万元。
陈某为维持其个人收藏,在2012年11月至2014年3月间,虚报高收入,分别申办五家银行的五张信用卡,用以维持自己的冷门收藏。由于入不敷出,陈某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维持信用卡的正常使用,截至案发共恶意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78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罗强介绍,陈某为维系个人收藏,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超过规定的限额、规定的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系恶意透支,且数额巨大,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讯员 罗强 张蕾 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