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防局原副局长 受贿近百万被判两年半

2016-07-08 15:00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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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受贿近百万判两年半

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应急指挥车和给企业办理生产资质、承揽项目中提供帮助,为此收受企业和个人给予的现金、楼房、相机、美元等财物共计93万余元。《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北京程拴牢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民防局官员 受贿93万余元

59岁的程拴牢原系北京市民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据官方网站介绍,市民防局是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相关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编制民防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等。

程拴牢的受贿时间长达10年,在10年间,他先后担任了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处处长、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处处长、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建设处处长,最终落马时,他已经升任为民防局副局长。

法院查明,2005年1月至2013年7月,程拴牢利用担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处处长、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处处长、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建设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某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李某等单位和个人在获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质、承揽采购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5年3月至2015年6月,程拴牢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和李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23.7万元、美元0.5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66万元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3万元。

2015年9月1日,程拴牢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被追缴或由程拴牢的亲属退缴在案。

买应急指挥车 前后收供应商8万

2005年1月至2013年7月,程拴牢为南京某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北京市防空防灾应急指挥车系统集成项目、北京市应急备份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提供帮助。

2005年3月至2012年8月,程拴牢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刘某某、工作人员刘某给予的8万元。

刘某某在证言中称,该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北京市民防局签订过三次应急指挥车的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大概3500万元。

刘某某说他代表公司给程拴牢送过钱,该公司工作人员也给程拴牢送过钱。

证人称被告人先提价再要求吃回扣

法院查明,2006年7月,程拴牢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浙江人李某的请托,为李某承揽防空地下室标识牌采购项目提供帮助。2006年7月,程拴牢收受李某给予的8万元。

李某称,他和程拴牢谈合同时,程拴牢跟他压价,将要签订合同前,程拴牢让他把每块标识牌提高5元,等他收到货款后将多出来的钱作为回扣给程拴牢。在合同签订后,市民防局将第一笔款支付给他后,程拴牢向他要8万元,给了他账号,于是李某将钱汇给了程拴牢。

对此,程拴牢承认收过对方的感谢费,但否认提过价。

给企业办资质 伸手要房子

除了拿钱外,程拴牢还伸手要过房子。

法院查明,2007年10月至2009年4月,程拴牢利用其担任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建设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北京某公司股东赵某的请托,为该公司申请并取得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提供帮助。2007年11月,程拴牢收受赵某给予的密云价值60万元的住房一套。

赵某在证言中称,2007年公司需要申请人防设备资质,当时任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处处长的程拴牢到公司来检查,赵某说为了自身发展更好,想申请一个生产人防设备的资质。程拴牢表示同意。后来公司顺利获得了正式的生产资质。

2007年程拴牢到公司检查工作时,对赵某说他觉得密云环境不错,想在密云买套房子,让赵某帮忙看房源。不久赵某看上一套房子,让程拴牢来看看。程看后比较满意,就跟赵某说房子还行,但他现在炒股手头比较紧,让赵某先把房款付了。

赵某说,房子是以程拴牢的名字购买的,购房合同是程拴牢本人签的,但程拴牢没有把购房款给他,他也没想过能把这笔钱要回来。

受托帮人揽活儿 收佳能相机

程拴牢受贿中还有相机。

法院查明,2009年3月至8月,程拴牢利用其担任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建设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北京一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某的请托,为该公司申请并取得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提供帮助。2008年底至2015年6月,程拴牢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郭某收受兰某给予的现金7万元、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的佳能牌相机(含镜头)一部,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

儿子蜜月旅行

供应商送美金

证人谢某在证言中称,大概2014年下半年,程拴牢给他打电话说在房山有一个项目,负责人是沈总,让其和沈总联系联系,看能不能有点业务合作。

谢某说,他做人防产品,对项目前期手续和人防产品的情况都比较熟悉。通过几次沟通后,他和沈总达成合意,如果他能快速地把他们这个项目的前期人防审批程序跑下来,沈某的公司就优先选购谢某公司的人防产品。最后程拴牢帮他打招呼后审批手续很快批下来了。

2015年年初,得知程拴牢儿子要去巴厘岛度蜜月,他带着5000元美金到了程拴牢的办公室,当时程拴牢说他儿子已经出发去巴厘岛了,所以他就把5000元美金交给了程拴牢。

法院:自首退赃从轻判

庭审中,程拴牢认罪。其辩护人表示,程拴牢自首,认罪悔罪,全部退赃,建议减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程拴牢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在办案机关对其调查谈话时,能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受贿的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可减轻处罚。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程拴牢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扣押赃款及出售房屋所得收益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武子豪(QN0036)  作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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