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扰乱密云法院法庭秩序 获刑10个月

2016-07-13 06:51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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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扰乱法庭秩序 女子获刑10个月

北京晨报记者7月12日从密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结一起扰乱法庭秩序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据了解,该案也是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我市首例因扰乱法庭秩序罪而被依法处理的案件。

原告刘某因不服被告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对其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向密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刘某无视法庭纪律,在法庭大吵大嚷,对被告代理人无端指责。刘某组织的旁听人员在庭审中随意发言,且无视审判长责令发言人员退出法庭的要求,继续哄闹法庭,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第二次开庭时,因刘某组织的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被责令退出法庭,刘某以此为由拒绝参加庭审,审判长多次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但刘某仍在未经法庭许可情况下擅自退出法庭。密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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