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准出京

2016-07-13 14:2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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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赵颖彦)本市公车改革又有新进展。日前,北京市教委公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成为首个将公车管理“落地”的市级单位。

根据办法,市教委保留的公务车辆主要有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应急、老干部用车、新能源机要通信等四类。原则上将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使用,如果临时租车将优先新能源车。同时,公车原则上不准出京,如确需用车到京外公干,需履行车辆使用审批相关程序,并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委领导和市教委主要领导审批。

《办法》规定,市教委将定期接受本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项检查。根据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纪检和审计部门。

《办法》还明确了市教委现有保留公车的使用“禁区”,包括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以虚假理由使用擅自变更;增加车辆行驶目的地、捎办其他事项;使用车辆办理个人事项等。市教委表示,若发现公车私用现象,违反公务用车纪律,将交给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此前,《北京市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党政机关新能源机要通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各个部门以及各区行政机关都将制定执行细则。

使用   临时租用社会车辆  将优先新能源车

公务用车改革后,市教委保留的公务车辆主要有四类,包括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应急(综合保障)、老干部用车、新能源机要通信。

其中,实物保障用车是用于保障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岗位工作使用。车辆使用安排由乘用领导负责;老干部服务车用于市教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对于如何使用应急(综合保障)车辆,市教委也予以明确。根据要求,其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置、紧急事项办理、中央及国家重大活动保障、限行限号车辆临时替代以及其他不宜采取社会化出行方式保障的工作任务等。例如,处理紧急突发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对于参加调研等集体公务活动,必须是城六区以外的跨区调研才能使用公车。

对于新能源机要通信车辆,市教委明确产权为租赁企业所有,车辆不能向社会开放,只用于机要交换及相关特定涉密和内部工作使用。

此外,市教委强调,因举办或参加中央和市级的大型活动、会议或重要专项任务,保留的应急车不足以保障时可临时租用社会车辆。在经市级财政预算部门审批后,临时租用社会车辆,应优先租用新能源车辆。

管理

公务车原则上不出京

开公车需“专职”    

在公车具体使用流程上,该《办法》规定,要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建立车辆使用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部门分管委领导审批的管理机制,原则上每次用车从单位出发。在顺路情况下,乘车人可视实际情况就近上、下车。

同时,公车原则上不准出京,如确需用车到京外公干,要履行车辆使用审批相关程序,并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委领导和市教委主要领导审批。

为形成车辆使用管理档案备查,《办法》明确车辆运行管理台账及其细则,做到用车登记、有车有账、凭单出车、一车一档。需要记录的信息包括车辆使用人、审批人、出行时间、目的地、行驶里程、事由、驾驶员等。其中,发车时和收车时的里程表数都要如实记录,若有超时也要记录在案。不仅如此,行车路线也要有详细的记录。

此外,《办法》还对车辆驾驶员提出了专门的管理细则。市教委要求,公务用车需由专职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要具有所驾驶车型有效的驾驶证照,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目的地行驶。专职驾驶员要服从调度指挥,按序出车,坚决杜绝安排调度车辆时临时请假。专职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非司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非本车队司机驾驶。

追访     市级部门将陆续出台公车使用办法

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目前已经落实中央要求,出台《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规范机关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去年年底前,按照要求,本市的公车改革已经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也按照要求在年底完成。

“通过摸底的形式,考察每个部门公务用车的使用率。目前已经完成公务用车数量清理的目标,未来就是制定公车的使用方式。”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已经着手开始制定公车使用规定,各党政机关也在制定,北京市教委是目前本市首个市级部门出台公车使用办法的。

我国公车改革进程   

2014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时,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启动。

2015年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布,中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1月25日起,北京的汽车拍卖公司连续组织多场中央部委公车拍卖会。根据车改时间安排,为地方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拟定的时限为2015年底。

2015年9月: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00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车改总体方案制定。

2015年12月:北京市发改委称年底前本市将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市、区两级部门4.5万辆公车和21万名公务人员。根据设计方案,被“停驶”的公车流向有四种渠道,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与已率先完成改革的中央单位基本持平,而全部公车及号牌均不会向社会拍卖。同时,中央部门首批公车拍卖在北京结束,三场拍卖共计300辆车,拍出了1941.8万元的价格。

2016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文/记者 蒲长廷

责任编辑:巢晶(QN0034)  作者: 赵颖彦 蒲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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