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劝他酒后别开车,还想抢他钥匙没抢下来。”“你俩都一米八多、180多斤,从我手里抢不下来?” 7月18日,三中院法庭上,体格非常瘦小的被告人宋某瞪着左上方的电视,和证人隔空对质。这是三中院首次使用远程证人作证系统。
案情:醉酒驾驶致祖孙三人死亡
这是一起非常惨烈的交通事故。时年31岁的黑龙江人宋某醉酒驾驶,酿成了三死三伤的惨案。
2015年5月19日晚,宋某和同事黎某、刘某外出吃饭喝酒。22时许,醉酒后的宋某驾驶福田轻型厢式货车搭载黎、刘二人,沿顺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一路口西侧时,在明知前方同车道内有车辆减速待停的情况下,仍然驾车以每小时60至70公里的时速,撞向前方被害人张某驾驶的白色起亚轿车,导致该车又与前方被害人贾某驾驶的黑色凌志轿车相撞。
起亚轿车中是一家四口,除女司机外,3名乘车人当场死亡,其中包括女司机的婆婆、丈夫和才1岁2个月大的儿子。
此外,事故致使两辆轿车的司机和其他乘客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18万元。
当庭播放的事发视频显示,宋某驾驶的货车当时没有减速。事故现场照片显示,被撞的起亚轿车后半部分如同一个被揉烂的纸团,后备厢及车后座部分被挤压成了一张铁片,几乎完全撞没了。车身上可见斑斑血迹。
后经检验,宋某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257.7毫克,属于严重醉酒后驾驶。
庭审:证人是否劝阻成焦点
被告人宋某瘦小白净、戴着黑框眼镜出现在法庭上。面对公诉方提出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他和辩护人都表示有疑义,认为这只是交通肇事罪。
对于事故过程,被告人宋某讲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他称当晚开单位车出去,喝了约5瓶啤酒,以自己的酒量来说根本没事,意识清楚,活动自如。他发现旁边一辆过路轿车内放了一把手枪,便打110报警,随后又担心如果警察找不到涉枪车自己可能因报假警犯法,便冲动地开着车调头去追那辆涉枪车,想看清对方车牌。但没找到,在追寻过程中发生了车祸。
宋某还称自己是高度近视,看不清前面。发现快要撞车时,同车的黎某还企图抢方向盘,且正是黎某“坨太大”,他的腿阻碍了自己踩刹车才导致车祸。另外,他说自己是驾龄10年的老司机,当时看到绿灯以为前车肯定能通过路口,没看到对方减速。整个事件中,黎、刘二人都没有提醒劝阻过他。
随后,身在佳木斯因工作无法到庭的黎某通过视频进行了远程作证。他的描述完全不同。
黎某称,“当晚不让他开车他非要开。”喝完酒他和刘某本在路边打车,但宋某坚持开车。在取车途中,宋某还和一辆过路的出租车司机吵架,当时二人就觉得他“喝大了”。为了阻拦宋某开车,三人还“撕吧”起来,黎、刘二人试图抢车钥匙,但没抢到。
黎某说,上车后,宋某就开始发酒疯、胡言乱语,打电话报警说有劫匪、有恐怖分子,并突然起步调头,说要追劫匪。黎某形容,当时车速很快,他和刘某要求靠边停车,宋某也没听。随后就发生了车祸。黎某称,眼看即将撞车,宋某还大声说“要你俩陪我一起死。”当时他没有抢方向盘,而是赶紧系上安全带双手抱头。
对此,宋某显然不认同。他表示,黎、刘没有阻止过他。他瞪着电视问,“你说你们抢钥匙抢不下来,你俩都一米八多、180多斤,从我手里抢不下来?”并质疑黎某,如真想拦自己,为什么不拉手刹?
辩护律师也认为黎某证词有部分是虚假内容。
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官:远程作证方便证人出庭
该案承办法官王庆刚介绍,之所以请黎某进行远程作证,是因为他的工作是在哈尔滨和佳木斯间运送啤酒。夏季正忙,远程作证可以避免影响他工作,上午作证完毕,下午他就可以正常出车跑活了。
王庆刚介绍,法律明确规定,影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言辞证据,要证人出庭作证。但实际操作中却很难落实,出庭比例不是很乐观。
证人出庭的核心目的首先是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同时也是为保障被告人和控辩双方的权利,既然现在技术能力可以实现远程作证,也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这既可以保证案件当事人及证人的权利,也可节约司法成本。
昨天的远程视频中出现一个小插曲,证人黎某出示身份证时,因其使用的摄像头像素低,画面不清楚。王庆刚表示,远程技术将来也要加以改进,最好是通过当地法院或司法机关进行,保证技术质量。
法官也呼吁公众,作证是公民义务,希望大家能勇敢地站出来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