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二小白云路分校:教室装修材料检测合格

2016-07-19 15:0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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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周超)昨天(7月18日),北京实验二小白云路分校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家长会”,校方邀请环境专家等业内人士,回答家长们对于此前两份教室检测报告的出入,以及教室装修材料是否达标等方面的问题。西城区环保局表示,白云路分校教室装修材料合格。

“异味操场”一事曝光后,西城区教委、校方和家长6月4日曾邀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抽检部分教室空气质量,报告显示抽样检测的16间教室中,仅一间音乐教室检出甲醛超标1倍。6月11日,部分家长委托深圳信测标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信测)进行检测后,出具的报告中却显示,抽样检测的16间教室中,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全部超标,平均超标3倍以上,其中一间音乐教室甲醛浓度达2.283mg/m3,超标22倍。

由于两家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差距较大,在家长的要求和专家的建议下,7月4日,由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可能的污染源,教室墙裙板、定向刨花板、实木复合门以及检出甲醛超标的音乐教室墙面吸音板进行取样检验。

在昨天的“家长会”上,西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通报了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白云路分校教室装修材料的检验结果。此次共检验了教室墙裙板、定向刨花板、实木复合门、音乐教室墙面吸音板等材料,依据GB18580-2001标准进行检测。由于数据显示上述材料甲醛释放量均达到了标准规定,最终判定合格。

记者注意到,有家长质疑:目前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时,使用的是1995年出台的国家标准,偏重于工业废气制定,不适用于学校教室检测。

对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作人员昨日回应称,1995年制定该测试方法时是从工业废气测试要求出发的,当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尚未出台。经过多年实践,2002年,原卫生部、质检总局和原环保总局联合出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时,认为该方法成熟稳定,仍推荐1995年出台的测试方法标准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推荐方法,本次测试选用此方法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看点     两份报告差距大 深圳信测拒现场说明

两份报告,完全不一样的结果,到底哪份报告更靠谱?这引发了很多家长的关注。

对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作人员在“家长会”现场表示,其检测选用的检测规范、方法均 符合国家要求,样品采集时也关注到了儿童呼吸带情况,选取的是教室中部0.5米至1.2米处采样45分钟,且在气密性、流量校准、样品保存,全程序检验、 实验和测定等方面操作合规,质控结果均满足标准要求。

白云路分校相关负责人介绍,两份报告出炉后,校方曾多次与深圳信测沟通并赴深圳邀请,但最终对方以时间太紧、避免与其他检测机构发生争执为由拒绝到场进行说明。

该负责人转述深圳信测公司回应称,“我公司使用的是去年5月深圳市出台的《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标准(试行)》进行检测,判定标准是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同的国标,但是测试标准和方法与之不同。”

对于有专家指出,“甲醛超标20倍人都进不了屋的问题”,学校转述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按常规是需要复检的,但由于是前往北京取样,可能会采取就地审查的内部程序,包括仪器是否正常等。”该公司负责检测的工作人员对学校称,取样时使用的是进口设备,对于气体的吸附能力更强。

选取标准大不同 专家称二者没有可比性

昨日,中国绿色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会主席、全国生物基材料标委会主任夏青研究员表示,两份报告不具备可比性。他指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报告加盖有CMA公章,具备法律效力;而深圳信测的报告并未加盖CMA或者CNAS公章,“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对此,昨日白云路分校相关负责人转述的深圳信测答复是,该公司采用的是深圳临时检测标准,虽然不在CMA或者CNAS检测范围内,但是总公司已取得了相应资质。

对此,专家认为总公司相应资质认可时必须包括分公司,否则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资质。

深圳信测强调加盖公章可用于司法诉讼,而此份报告只是给委托方提供数据、数值用于参考,所以未加盖CMA或CNAS章。专家认为这不是理由,家长交钱委托深圳信测完成检测任务,已构成合同关系,应提供合法检测报告。

夏青认为两份环境检测报告不具备可比性的另一个原因,是深圳信测检测报告明确注明判定标准为GB/T 18883-2002,但检测方法选取的却是该标准未规定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此外,深圳信测自称测试标准为GB/T 18204.2-2014标准,该标准也没有规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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