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被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2016-08-05 15:05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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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平谷 村支书为党员发福利被通报

北京纪检监察网昨天(8月4日)通报了平谷区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4名村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谷区平谷镇太平街村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金永利,2013年9月、2014年10月,先后为女儿和儿子操办婚礼,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

平谷区大华镇大华山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振武,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用集体资金购买烟酒用于村委会日常招待及送礼,同意购买并赠送购物卡。

2016年1月,平谷区山东庄镇李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福山,违规为本村党员发放福利。刘永福是李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春节期间,违规为本村党员发放福利。

责任编辑:武子豪(QN0036)  作者: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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