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老法官谈变化:法律步步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2016-08-11 15:2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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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27年执行生涯 房山法院老法官谈变化 法律步步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52岁的蔡丰利,在房山法院执行岗位上工作了27年。他不仅是房山法院干执行工作最久的法官,这一纪录,在北京法院系统也非常少见。27年,他和一批批年轻的执行法官一道,参与了万余起案件的执行。27年,执行手段和法律越来越完备,但执行案件也越来越多,执行工作也越来越难做。

案件数量

27年增加了四五倍

“咱们谈一个小时够不够?”蔡丰利见到记者就问。早上8点半,蔡丰利刚要上班,就已经有当事人要来法院找他了。

1988年,蔡丰利从警校毕业,分配到房山法院张坊法庭,一年之后,他被调回了法院本部,成为执行局的一名执行法官,在执行岗位上一干就是27年,期间从未换过岗位。蔡丰利不仅成为房山法院干执行工作最久的法官,这一纪录,在北京法院系统也非常少见。

说起这近三十年执行工作的变化,蔡丰利最大、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案件的数量增加。

蔡丰利刚来到执行局那会,房山法院的执行法官不到十个人,如今这一队伍已有50人。人员增加的背后,是案件数量的突飞猛进。蔡丰利说,上世纪90年代,每年平均一个执行法官手里大概有100件左右的案子。2000年以后,这一数量快速增加。以去年为例,执行一庭12个法官承办了3700多件案子,平均每人300多件,加上未执结的,每人手里的案件已达四五百件。

“今年前6个月,我们的收案量已达2000多件,现在执行法官的压力不小,精力不够。” 蔡丰利揉了揉眼睛,又使劲瞪了瞪眼。

执行对象

从三大件到房产股票

执行标的的变化也让蔡丰利颇有感触。蔡丰利说,执行工作的对象绝大部分都是财产,但是,不同年代,被执行财产的内容却有着很大的不同。

“前些天一个案子,上午去被执行人家,发现门锁着,我们隔着玻璃看到他屋里有彩电、冰箱和洗衣机。”蔡丰利回忆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很多被执行人住着单位的公房,家中最值钱的财产就是这“三大件”。

家中没人,蔡丰利在被执行人门上留了一张传票。下午时,蔡丰利一转念,又和同事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倒是回来了,但是“三大件”不见了。“被执行人否认自己家中有家电。但是,我和同事凑近一瞧,那彩电、冰箱和洗衣机留在家具和地板上的印子还在呢。”蔡丰利笑着说。

而90年代中期的另一起执行案,更带有时代的烙印。四川成都一家制呢厂欠了房山棉纺织厂几十万元。“当我们赶到成都后发现,这家厂子已经破产。我们找到当地工业局,发现青海一家制呢厂与这家企业有合营关系,我们又奔赴青海,但这家企业也没钱,只有货。”蔡丰利说,最后发了几车皮毛线回来,“房山棉纺织厂每个职工发了8斤毛线,算是年终奖吧。”

如今,人们名下的财产已多种多样,成为执行物产的既有房产、汽车,也有公司、股票,甚至还有余额宝、微信钱包等各种理财产品。

执行难度

执行手段在升级 执行却越来越难

说到执行财产,就不能不提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手段。一般“四查”是指查存款、查房产、查公司、查车辆。十年前,这还需要“土办法”,全靠法官跑腿挨家挨户到银行查询,而现如今这些内容都已网络系统化,动动鼠标,便可知道被执行人名下有无存款。

2014年,房山法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这一中心能通过被执行人信息系统,迅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甚至在有的银行,可以直接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

除了查询手段的升级,执行工作的硬件设施也不断加强,比如执行现场能够实现远程视频指挥调度和监控、远程电子签章,房山法院甚至还在执行现场使用了航拍机,接近那些难以靠近的目标。

与执行软硬手段同步升级的,还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完善。

从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到以拒执罪施以刑罚,从限制老赖高消费、贷款到可以拍卖唯一房产,法律在一步步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

“的确,这些法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蔡丰利以限制老赖贷款为例说,今年6月,他的同事唐晶晶法官就接到一通“罕见”的电话,老赖张某主动找上门来要求还欠13年的“债”。

张某之所以主动还钱,是因为他申请贷款被拒,原因就是他有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记录。

“但目前我的感受是,和二十几年前比,执行越来越难。”蔡丰利分析道,一方面与案多人少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有些人更“精明”了,懂得钻法律的空子。

蔡丰利举例说,“被执行人财产倒是不少,但他可以转移财产,转给孩子,转给老人,甚至不惜和妻子离婚,将财产都分给妻子;就算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有的当事人滥用诉权,像对房产拍卖时,就经常发生案外人提异议、甚至起诉的情况,即便这种诉求不合理,拍卖程序也得停止。”

还有一个让法官头疼的问题,就是如何拿捏强制执行中“强制”的度。要人性执法,也要执行效果,有时会让执行法官畏手畏脚。

被执行人

不管哪个年代都有老赖

说了这么多执行工作近三十年的变化,有不变的地方吗?

蔡丰利想了想说,不管哪个年代都有老赖,都有逃避责任的人。这算是人性中软弱的一面吗?

执行工作27年,蔡丰利见过太多被执行人逃避责任的窘态、丑态。有大冬天为了躲执行法官,躲到柴火垛就是不出来的大老爷们,也见过为污蔑法官非礼而故意撕扯自己衣服的家庭妇女,还有倒地装病的老人,认识法院领导的“熟人”……

危险也是家常便饭。菜刀、狼狗、砖头,还有“群情激愤”的围观群众,以及他们上传到网上的,经过挑选的照片和视频。

有很多案件,因为被执行人的一拖再拖,久而久之,成了陈年积案,连申请人都会忘记。“今年我们执结了一起91年的案件,当初的欠款是6000元,到现在,利息都已经是2万多了。”

老赖的逃避造成的损失可不仅仅是利息能计算清楚的,对于那些身体伤残而急需用钱治疗的申请人来说,老赖的逃避,就等于痛苦的加倍和继续。

“这些年一直不变也不能变的,那就是执行工作的最高标准——法院生效判决不可动摇。”蔡丰利说。

责任编辑:范天德(QN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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