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再开具20类证明 群众办事会否仍要求开证明?

2016-08-12 10:05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讯  8月11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明确9月1日起派出所将不再开具20类证明。今后居民在碰见需要开证明的怎么办?如何解决呢?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这项改革,是公安部等12个部门共同制定政策、同步部署实施,将在政府服务和管理的主要领域实现出具证明的精简、统一、规范,不仅方便了群众,也为公安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减轻了不必要的负担。

只要真正把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就不会再出现部门间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当然,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及时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政策,回应群众期待和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文件虽然主要是规范12个发文部门的行为,但其中确立的“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全社会通行的,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怎样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各部门对开具证明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自行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并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

二是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反馈等机制,凡是各部门共同享有的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证明。

三是各省级公安机关要对派出所出具的9类证明制定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同时其他部门也将制定具体规范。将加强对各地的检查督导,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真正给大家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佳文(QN0040)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