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辅导班未签合同 成绩下降家长仍得付费

2016-08-15 06:48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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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成绩不升反降 家长仍得付费

小辰(化名)高考后复读,母亲为她报名参加了教育培训机构的全托管目标培训。一个月后因对培训结果不满,小辰未再参加培训。中港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教育)将小辰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课时费27440元及利息。日前,朝阳法院判令小辰母亲支付培训费1.5万元。

小辰及其父母表示,中港教育的广告介绍师资均为重点院校老师,并未提及费用标准及提分承诺。当时经双方口头约定,如小辰二模总分比一模提高100分以上,就按照320元/课时的标准支付课时费。4月11日小辰开始试听,4月20日至5月12日在中港教育正式参加全天托管培训。而根据小辰复读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她一模成绩为548分,二模成绩为537分,反而比一模下降了,就没再上课。他们认为,因中港教育并未达到承诺条件,不同意再支付任何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辰母亲与中港教育形成的是口头协议,并无书面合同,对于辅导目标、费用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问题均无法认定。根据现有证据及公平原则,中港教育已完成相关课时辅导,小辰母亲虽支付了1万元费用,但该费用不足以负担中港教育已经付出的服务,故对中港教育要求支付剩余费用的主张应酌情予以认定。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小辰母亲给付中港教育服务费1.5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本案主审法官姜波表示,本案中双方从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对于最关键的辅导目标条款虽有约定,但也仅为口头约定,且双方对于这一口头约定均未固定相应证据。因此,作为学生家长,应对于培训机构承诺的师资构成、培训目标、教学计划等予以关注,并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避免被培训机构或个别销售人员“忽悠”。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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