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珍禽“回家”
8只野生珍禽上午放归大自然 为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后首次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耿学清)一只银鸥、一只中白鹭、四只绿头鸭和两只红隼,展开双翅飞向天空。今天上午,这些珍稀野生禽类在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被放归大自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后,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组织的首次野生动物放归活动。
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被放归的鸟类都是在野外救护并接受了救护中心的康复治疗,经兽医诊断确认达到放归条件。
为何在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放归?据介绍,翠湖湿地公园具备优良的湿地资源,环境优美,为众多野生动物提供了栖息的场所,并且分布有本次所放归动物的类群,是非常理想的放归地。
据了解,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说,科学放归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方式将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盲目放生不仅不是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更会为环境带来更大的破坏。科学放归这项工作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因此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议市民不要贸然放生野生动物,更不要购买专门用来放生的动物。
市民如发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可以向森林公安举报;路遇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可拨打救护中心救护电话89496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