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双排大货”禁上高速

2016-08-19 15:36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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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货车超载超限将被罚分

9月21日起“双排大货”禁上高速    

对超载超限的运输货车,将依法进行处罚、记分;9月21日起,“双排车”也将被禁止开上高速……昨天(18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针对超载超限大货车的执法标准,并体现出源头上杜绝超载超限的决心。

确认超限超载将依法处罚记分

《意见》提出,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由工信部暂停或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质检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改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

《意见》表示,将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运输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实行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

严把入口“双排车”一律劝返

此外,交通运输部官网还在昨天发布了一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自2016年9月21日起,运输车中的“双排车”将全面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所谓“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方案》指出,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过渡运行。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将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昨天也联合下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根据这一方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殷呈悦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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