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乡镇三级政府明年底配齐法律顾问

2016-08-20 02:21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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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市区乡镇三级政府明年底配齐法律顾问

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行政决策、解决行政争议、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必须保证政府法制机构事前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要经过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2017年底前,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配齐政府法律顾问。

意见提出,今后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执法量大且执法任务重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政府法制机构,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开展立法工作、制定行政决策、解决行政争议、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和处理其他政府法律事务时,要保证政府法制机构事前参与相关调研、论证。对提交上级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审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核。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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