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 屡查屡犯单位将联合督办
审计整改结果将向社会公告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李洁)今后,对于审计出问题的单位,其审计整改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告,无故不公告的将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此外,对于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屡查屡犯的单位和项目的整改情况,将实施联合督办。
在昨天(23日)召开的北京市政府常务会上,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制定整改方案或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
意见同时明确,被审计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提供落实审计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自觉接受审计整改监督检查,按照要求适时将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为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意见提出,审计机关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对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跟踪督促检查。
审计整改结果未公开 将约谈责任人
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意见还提出实行审计整改“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度”。
届时,审计机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未及时将审计整改结果报送审计机关,或向审计机关反馈的整改情况失实的;无故不按要求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屡审屡犯的,将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与此同时,审计机关还将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做到“对账销号”。
屡查屡犯单位 将联合督办
根据意见,本市将建立各级政府领导牵头,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
对于有关成员单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政策执行不到位、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屡查屡犯的单位和项目的整改情况,实施联合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