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医疗救助上限增至20万元

2016-08-30 06:24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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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顺义医疗救助上限增至20万元

在顺义区,因看病支出过大,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群体将获得医疗救助。《顺义区关于统筹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日前出台,顺义区通过扩大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上调封顶金额、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四大项举措,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

顺义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是低保、低收入家庭。此次,因看病造成家庭支出过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群体均被纳入救助范围。重大疾病救助种类也从过去的15种增加到16种,矽肺病首次被纳入。

救助比例也比往年有所提高。未享受城乡低保或因病致贫家庭,其成员患特定16种重大疾病,在经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实际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3万元(含)以下4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50%、5万元以上6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比例比市里要求上浮10%。全年救助封顶金额为20万元。

16种重大疾病以外的患病人员,在经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实际负担部分,按照3万元(含)以下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40%、5万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给予救助。全年救助封顶金额为12万元。对于政府救助后仍然负担过重的家庭将被及时纳入慈善补充救助范围。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赵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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