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地下室水管破裂导致档案被淹,一家工业有限公司认为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73万余元。昨日,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5年11月15日,这家工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地下室出现严重积水,公司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物业管理部门关闭电源、自来水开关,投入3台自有水泵抽取积水并寻找漏水点。但自有水泵功率较小,在发现积水仍在上涨后,公司立即联系消防队和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寻求帮助。消防队在投入3台大功率水泵抽水后,终于在次日将大部分积水抽出。
公司诉称,积水使地下室内存放的档案资料(财务原始凭证、人事档案)及其他财物(库存办公、劳保用品,库存商品等)和地下室安装的各类设备(水泵、配电设备等)等遭到损坏,造成重大损失。自来水公司作为漏水管线的管理人,应赔偿修复档案加班工资等各项损失共计735166.70元。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表示,愿意对该公司进行赔偿,但不认可其索赔数额。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