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前 北京市纪委特约监察员明察暗访公款吃喝

2016-09-14 14:2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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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李晗)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请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15条实施意见,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

9月12日,北京市纪委通过短信、微信发出廉洁提示,提醒全市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矩,风清气正过廉“节”。两节期间,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发力加压,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重申“十个严禁” 严明节日纪律

“中秋、国庆期间,严禁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和电子礼券;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双节到来前,北京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重申“十个严禁”,严明廉洁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

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执纪问责

“你店里月饼多少钱一盒?销售情况如何?都有哪些单位前来购买?在店内用餐的话,人均需要消费多少钱?”

9月12日下午,北京市纪委组织部分特约监察员,会同工商、税务等行政监督部门组成检查组,来到国贸地铁站附近的一家曾销售过高价月饼的高档酒店餐厅以及工人体育馆附近的一家知名烤鸭店,针对是否存在公款购买月饼、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

通过查阅相关销售票据,检查组发现了个别疑似超标准接待及公款吃喝的线索,并留存相关证据,转交相关部门开展进一步核查。

北京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两节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重大作风问题,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包萌(QN0017)  作者: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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