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中纪委网站通报81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北京4起,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金和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延庆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刘满红办公用房总面积33.69平方米,超标15.69平方米;党支部书记、副所长贺昕办公用房总面积为50.73平方米,超标41.73平方米;副所长陈平、吴春雷,办公室主任刘恩存,办公用房总面积均为31.66平方米,分别超标22.66平方米。刘满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昕、陈平、吴春雷、刘恩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嘉园一里社区居委会使用账外资金6万元,用于集体活动、发放补助、慰问品、加班聚餐等,居委会主任王丽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居委会党委书记张丽娟、副主任刘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淀区环卫服务中心车辆修理厂党支部书记薛法奎、厂长赵晓霞、副厂长于燕涛等人,2015年12月将1.8万元结余款作为奖励,分给班子成员个人,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景山区城管局五里坨街道执法队队长高旭违规接受管理对象赠送的11张购物卡,共计1.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