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依据地标出“特价”和“原价”,给消费者造成了权益侵害,西直门附近一家美发店被罚了5000元。今天(26日)上午,记者从市发改委官网获悉了这一消息。
在今年8月23日至24日,市发改委对北京龙成审美美容美发中心西直门美发店进行了价格行为检查。经查实,该理发店价目表中标示有“特价:洗发套餐38元”、“特价298元”字样,经查,特价标示无依据;在今年的8月20日,该理发店的理发师告知消费者剪发(长发)和深层修护的原价为608 元,实收168元,这个“原价608元”在此前也并无交易记录。
市发改委表示,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责令该理发店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