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四风”案件

2016-10-05 08:09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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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西城区通报5起违反“四风”案件

西城区新街口房管所原所长徐子翘花费公款9万多元养私车,被法院以贪污罪进行判处。日前,西城区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1年至2014年间,西城区房地中心新街口房管所时任所长的徐子翘利用职务便利,在该房管所及下属物业管理中心为其本人及亲属的私人车辆违规报销各类费用共计93290.51元,被西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进行判处。2013年1月至8月,该房管所时任财务主管的王翠英以使用私家车为房管所办公事为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家车维修费、停车费共计13433元。经区房地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子翘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翠英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9月、10月,西城区房地中心新街口房管所党支部书记王琰与该房管所时任所长的徐子翘使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行政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60张共6万元、洗衣卡113张共90400元。王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9月,西城区计量检测所所长邵凤华使用计量检测所营业性收入为本单位职工购买月饼,金额共计24100元。邵凤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9月至12月,西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所长孟辉两次使用检测所经营性收入购买并发放福利共计103200元。孟辉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3月23日,西城区地方税务局什刹海税务所所长蔡志兵驾驶公务用车办完公事后,在未向主管领导请示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公车运送个人物品。经区地税局机关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蔡志兵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作者:沙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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