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就出租车改革实施意见、网约车管理细则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网约车拟限“京人京牌”
记者昨日(8日)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获悉,结合本市实际,市交通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合乘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从10月8日至10月14日期间在首都之窗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公众意见征集。
实施意见规定,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鼓励巡游车经营者和网约车平台公司采取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根据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今后在北京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和驾驶员都要具有“北京户籍”。具体要求是,网约车驾驶员是北京户籍,取得北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对车辆的要求是,北京号牌车辆,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只要申请人经过考试,获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与网约车平台签约,私家车可以申请成为网约车。需要注意的是,私家车申请成为网约车运营前,需要同意将车辆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
根据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的车辆需是5座以下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者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不小于2650毫米。
细则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提供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
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包括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运营等。这意味着以往的网约车价格大战将被禁止。
“差异化经营就是要求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有所分隔,要按照市场的需求来定价。”长期关注出租车行业的消费日报主任编辑张瑾表示,以前由于补助大量“低价”的网约车出现,实际上是把一部分原本利用公共交通出行的群体吸引到了网约车市场,以大量低端车低价位为噱头占领市场的情况是不可能长期持续的。当然,未来网约车平台不光只考虑到盈利,更应该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譬如下雨、过年春运等用车高峰期也应该保证平台照常运营,保证合理定价;同时加强司机的管理培训,保障乘客乘坐的安全问题。
针对征求意见稿中限制网约车“京人京牌”的情况,张瑾表示,目前一些网约车平台没有限制车牌、户籍,北京的路上出现了全国各地车牌,无疑增加了北京的出行压力,让北京日益拥堵的交通雪上加霜。况且许多外地司机在北京根本不识路,一些司机甚至连“国贸”都不知道在那儿,怎么能服务好乘客?记者孟环 实习记者李博
网约车司机准入条件
■本市户籍。
■取得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龄。
■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在从事巡游车服务期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信息库。
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
■本市号牌车辆,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
■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需配备具有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
■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预先协议接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