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监局三赴台湾涉嫌公款旅游

2016-10-11 05:39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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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市安监局三赴台湾涉嫌公款旅游

市委第四、五、六巡视组日前分别向市审计局等单位反馈巡视意见,各单位普遍存在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等问题,投促局对外资企业党建抓得不紧,安监局赴台湾考察涉嫌公款旅游,市外办外事活动礼品存廉政风险,市体育局违规销售体育彩票和挪用体彩资金等问题,都被巡视组进行通报。

市投促局对外企党建抓得不紧

市投资促进局的问题主要是,对外资企业党的建设抓得不紧,对外资企业党费、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党员管理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外资企业基层党组织没有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此外,“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存在会议费使用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党组织活动存在顺道游、福利化等现象。对购买社会服务监督管理缺失,存在廉政风险。购买社会服务过多过度,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规定。对购买服务工作监督管理薄弱,对中介机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对项目缺乏完善的考核评估体系,部分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不高。

市审计局的问题主要包括,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党组履行重大事项决策职能不到位,对部分干部作风松散问题整治不力;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临时党支部”和“党支部移动工作站”党建品牌项目未落到实处;对审计业务监管防控存在漏洞,廉政回函流于形式,信息化风险防控未能发挥监督作用。

中关村管委会财政资金拨付有一定随意性

中关村管委会的问题主要是,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定程度上持续存在。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偏宽偏松。推进政策先行先试力度不够。有些政策制定时只在一点上突破,缺少配套政策的整体考虑。重点领域监管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的问题主要包括,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干部的培养、轮岗与交流机制不完善。重点领域管控不严,风险防控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固定资产监管不力,廉政风险与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并存;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漏洞,廉政风险增大。

市安监局连续三年赴台公款旅游

市安全监管局的问题主要包括,近三年连续三次以相似事由和行程组团赴台湾考察,涉嫌公款旅游。先后6次组织业务技能标兵等赴外地考察,以变相福利代替人才激励。执法监督不严,自由裁量权较大。执法监督存在“懒政”现象,执法处罚存在“同责不同罚”、处罚偏轻等现象。此外,对外委托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外委项目量较大,缺乏有效的过程监管。

市商务委的问题主要包括,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管薄弱,问题多发频发,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未予解决。 党的建设有些“虚”。中层领导干部普遍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党组织活动不规范、不健全、活动质量不高。专项资金监督审查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市民委(市宗教局)的问题主要包括,“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存在违规兼职取酬、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干部长期不交流。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存在违规出租房屋,财务管理混乱,工程项目违规建设等问题。

市体育局违规销售体彩挪用体彩资金

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的问题主要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仍有发生。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后,有的下属事业单位仍然存在违规发放福利、赠送礼品和公款吃喝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不规范。个别直属事业单位超配管理岗位干部,个别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党组对因公临时出国重审批、轻监管,存在要求不严、管理偏松的问题。外事活动礼品的采购、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廉政风险。外事礼品采购程序不规范,外事礼品保管账目不清。

市体育局的问题主要是,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管理粗放,落实廉洁纪律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存在缺失。个别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违规问题频发;违规销售体育彩票,挪用体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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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干部对抗组织审查被处分

市纪委10月10日公布,东城区通报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包括街道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并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东直门街道工委副书记束庆明、组织人事部部长江鹄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支付宴请费用。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束庆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江鹄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北新桥派出所原所长、副调研员黄博违反廉洁纪律,接受他人宴请为亲友谋取利益。经东城区公安分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和平里街道执法队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寇文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经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寇文军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宗范,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孙志家,副总经理刘建刚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决定给予李宗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志家党内警告处分。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建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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