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骗财 受审称当时喝多了

2016-10-12 15:1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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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男子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骗财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李晗)  男子杨某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被害人马先生申诉案件为由,在海淀区等地骗取马先生钱款24万元。今天(10月12日)上午,因涉嫌诈骗罪,杨某在海淀法院受审。法庭上,杨某认罪,称其没有诈骗的故意,是当时喝多了,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杨某48岁,高中文化,无业。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5月至11月间,杨某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马先生申诉案件为由,在海淀区等地骗取马先生钱款24万元。

杨某于2016年5月12日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午10时30分,杨某被法警带入法庭。

“我没有诈骗的故意,也没有虚构事实。”庭审一开始,杨某就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认可。

公诉人宣读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保卫处证明,证明中纪委没有叫杨某的人。

公诉人出示了马先生陈述及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同时还当庭播放了被害人当时被骗的录音录像。

杨某表示对视频没有意见,“录像里的人是我,但我没有收他20万元。我喝酒以后就不知道和他说什么了,但我确实没有收20万。”

经庭审质证,杨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我后悔干了这个事,当时我喝多了不知道说什么了,我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我以后再也不参与这些事了。”

庭审最后,公诉人认为,本案赃款赃物起获并发还,酌定可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三年以上至五年半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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