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名干部涉贪腐受处分

2016-10-20 05:15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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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官网10月19日通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9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北京通报5起。

通报称,北京建工集团三亚分公司原经营经理陈耿收受好处费,陈耿在担任公司项目机电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分包商好处费,共计50万余元。陈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审判员贾军厂挪用案款,2015年12月,贾军厂利用职务便利,将案件执行款汇入私人账户,共计1363万余元,后将其中1000万元用于炒股。贾军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党支部原书记张金生收受钱款,张金生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幼儿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工程标底在招投标前告知投标人崔某。工程款结算后,张金生以向崔某借款名义获得40万元,以购买家具为由获得10万元。张金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怀柔区审计局固定资产审计科原科长白振中收受现金,春节期间,白振中利用职务便利,向局领导推荐某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示范区征地拆迁审计工作,先后9次收受该所现金,共计21万元。白振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密云区太师屯镇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刁克全骗取国家补贴,刁克全在任职期间,不及时上报和注销集中供养五保人员死亡信息,并在核查复审工作中虚报数据,骗取国家财政拨款,累计达61.9万余元,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刁克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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