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本周进行第二次供热气象会商

2016-10-31 14:54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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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本周进行第二次供热气象会商

如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或提前供暖  

今天(31日),北京的气温持续走低,寒气逼人,很多市民都添加了厚厚的外套,仿佛进入“冬天”一般。面对低温天气,是否需要提前供热?市城市管理委供热办上午表示,本周将召开第二次气象会商,对7日前后出现的一股冷空气进行研判,如果在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就有可能提前供暖。

供热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本市的法定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果在供暖前或者停暖后,气温出现反常情况,供热主管部门同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将与气象局进行气象会商,对天气形势进行研判,如果达到法定供暖条件,将提前供暖。

上周五,本市进行了第一次天气会商。预计从今天到11月15日之间,北京平原地区将有三次冷空气活动,分别出现在今明两天、11月7日和11月13日前后,会出现阶段性降温,气温起伏大。“但是根据目前的预测,这个期间出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情况比较小。”供热办负责人说,每一次会商都是阶段性的预判,因此供暖前至少要会商两至三次。“第一次会商我们看的是一个气温走势的大趋势,主要看冷空气预计到来的时间,第二次和第三次会商我们将着重在冷空气到来前的两三天将对每一股冷空气持续时间以及对温度的具体影响进行研判。”因此,在11月3日,也就是7日冷空气到来前三天,本市将进行第二次天气会商,到时相关专家会进一步分析和判断冷空气对本市的影响,如果达到法定供暖条件,将申请提前供暖。如果7日的冷空气仍没造成连续5天持续低温,那么相关部门还将在10日进行第三次会商。

另外,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截至今天,全市1300多家供暖单位应当完成供暖前的最后准备,从明天开始具备供暖条件。负责人介绍,按照惯例,即便11月15日按时供暖,从11月7日开始,大部分供热单位也将陆续点火试运行,目的是在供暖日到来前提前预热热力管网和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供热问题。11月15日零时开始,全市供热单位将按照室温18摄氏度的标准开始供热。记者叶晓彦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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