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宁 张群琛) 王某光天化日之下砸车玻璃盗窃,并使用盗来的信用卡在超市内消费。近日,房山警方在王某位于良乡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当场起获被盗的挎包、项链及银行卡等。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 商户车窗被砸 丢四条金项链等财物
10月29日12时许,房山分局接市民郑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拱辰街道一商场后门的厢式小货车车玻璃被砸,副驾驶座上的1个挎包被盗,内有少量现金、4条金项链及银行卡、信用卡等。接警后拱辰派出所民警及刑侦支队燕山队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
通过了解得知,郑先生在该商场内经营布鞋生意,当天11时30分许进货回来将车停放在该商场后门,随后进入商场打理店铺并找人搬货。12时10分,郑先生准备搬货时发现小货车右前侧车玻璃被砸,挎包被盗。
·抓获· 监控记下样貌 盗刷信用卡泄露行踪
由于被盗时间较短,房山分局立即部署巡逻车组在周边进行巡逻查找,同时侦查员开展对周边监控的调取工作。
通过附近的监控发现,事发当天11时55分,一名光头男子手提挎包从被盗车辆所停放的胡同口走了出来,并向东逃跑。
初步锁定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就在侦查员准备开展下一步工作时,又获取被盗信用卡正在良乡一超市内进行消费的信息,于是立即赶往该超市。
在超市门前,侦查员发现,一名遛狗的光头男子与监控中的嫌疑男子极为相似,又通过连续多天的调查取证,最终锁定了该人就是盗窃嫌疑人。
11月2日,侦查员将其在良乡安庄附近租住的出租大院内抓获,并从其房间起获事主郑先生被盗的挎包、项链等,现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分局刑事拘留,被盗物品已归还事主。
·供述· 揣螺丝刀街头寻目标 大白天动手
据民警介绍,嫌疑人王某43岁,吉林人,租住在良乡安庄附近,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10月29日中午,王某无所事事,便准备了螺丝刀在大街上溜达,准备砸车玻璃盗窃。
当王某走到拱辰街道一商场后门时发现此处没人,便使用螺丝刀将此处的车玻璃砸坏,盗窃车内挎包后逃跑。挎包内有少量现金、项链及银行卡、信用卡等,王某便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取钱,因胡乱输入密码导致银行卡被吞。王某又使用信用卡在超市内进行小额消费。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房山警方提示,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巨额现款要随身携带,避免车辆被砸失窃造成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