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宁) 近日,朝阳检方发布该院金融检察案件白皮书,通过梳理分析近三年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特点发现,金融犯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和信用卡类犯罪。据了解,这是全市首个关于金融检察工作情况的白皮书。
态势 案件量井喷 集中在非法集资类犯罪
白皮书主文近2万字,包括近三年受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金融检察工作情况、案件办理暴露出的问题、对策建议、金融检察工作展望等七个部分,是朝阳检察院牵头制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办案指南》以及精心梳理出的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借助互联网平台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朝阳检方以审查起诉为例,近三年来受理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借助互联网名义进行融资的非法集资案件共计20余件30余人,分别涉及P2P网络借贷,通过网络平台转让债权、股权,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形式。
票据诈骗案件、保险诈骗案件近三年来的数量基本持平并略有下降,占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4%左右,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件、假币类、贷款诈骗等案件仍偶有发生,占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2%-4%之间。
与上一个三年相比,朝阳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仅以公诉为例,朝阳检察院2013-2015年的受案量已超过2010-2012年案件量的3倍。且从历年数据看,此类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
信用卡类犯罪整体呈下降趋势。近三年共计受理信用卡类犯罪933件964人。其中,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相对平稳,信用卡诈骗罪自2015年开始下降较为明显。
白皮书关键词
2013年至2016年6月,受理金融犯罪案件1465件2158人,年均捕诉受理量400余件600余人
金融犯罪案件涉嫌罪名10个,集中在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483件1086人,案件呈现激增态势
集资诈骗案件捕诉共计23件45人,占到北京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六成以上
信用卡诈骗案件占金融犯罪总数的62%
分析
据朝阳检察院调研统计,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呈现十大特点,首先犯案地区主要集中在核心商圈,单案涉案金额、单人投资金额均有明显增长。涉案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严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程度高。
在当下“互联网金融”等新热点受追捧的背景下,非法集资类犯罪以真实项目作为依托成为新趋势。涉案领域不断扩大,跨国项目、民生产业都成为新对象。金融机构现职人员违规“飞单”,单位投资人涌现,损害扩大化趋势明显,同时,宣传手段更加专业、立体,影响范围突破地域限制。
这其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演变成犯罪分子,投资人诉求错综复杂,表达方式呈现极端化倾向,此类犯罪,追赃挽损工作难度也非常大,返还比例普遍偏低。
朝阳检方表示,新型信用卡诈骗案件涌现,且已经形成“收贩银行卡”地下产业链;车辆保险诈骗案件突出,犯罪分子与保险从业人员内外勾结,骗取巨额保险金;企业高管通过虚构交易、伪造印章等手段骗取票据承兑后贴现,导致银行遭受巨额损失。
此外,金融创新发展需求与金融法制滞后矛盾突出,金融法律体系不均衡;金融机构风险管控机制“软肋”衍生金融犯罪空间;诚信体系建设滞后,金融机构间风险共享机制缺乏;金融从业人员“道德冒险”问题突出,行业“潜规则”诱发“白领犯罪”;部分民众投资观念不理性,逐利动机明显,防范意识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