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再向低收入村选派216名第一书记

2016-11-16 02:12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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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本市再向低收入村选派216名第一书记

15日,北京市第二批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动员部署会召开。据了解,今年北京市面向新核定的低收入村将选派216名第一书记,实现低收入村全覆盖。

据悉,按照中央的工作部署,2015年本市启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一年多来,在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支持下,第一批选派的407名第一书记在农村基层一线抓党建、促发展、惠民生,选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根据新一轮低收入村核定工作情况,在2015年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本市面向新核定的低收入村,继续选派216名第一书记,实现低收入村全覆盖。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第一书记由市、区两级共同选派,以各区选派为主。其中市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将结合低收入村选派需求和增收工作实际,主要派驻到门头沟、房山、怀柔、密云、延庆等5个区,共选派89名。各区根据低收入村情况,结合本区干部队伍实际,共选派127名第一书记。

第一书记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主要履行好吃透村情民意、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强村富民、维护农村稳定、开展结对共建等职责任务。第一书记工作经历视为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和同职级一个岗位的任职经历。工作任期一般为2年,确有需要的,可适当延长,坚持全职脱产驻村工作服务,且原工作岗位的待遇不变,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由派出单位发放,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党组织。每年为每名第一书记提供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第一书记任职期间给予适当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统筹解决。要建立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有关问题。

同时,第一书记实行日常、年度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考核结果作为第一书记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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