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修订发布两份应急预案 健全完善六大方面

2016-11-22 10:1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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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讯 近期,北京市对《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北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已经以市应急委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此次修订工作是按照市应急委有关部署,以及《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京政发〔2016〕14号)相关要求,由市应急办会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

修订工作着重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前期广泛开展了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掌握了全市2千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20多座尾矿库的基本信息,并通过专项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为制定各项处置措施夯实了基础,同时,修订工作还充分征求吸收了市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与上一版本(2012年修订发布)相比,新修订的两份预案主要在以下六大方面作了进一步健全完善。

指挥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预案进一步充实了应急指挥体系相关内容,明确现场指挥部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明确现场指挥长行使专业处置权,更高级别领导行使重要事项决策和行政协调权;明确现场各处置主体的职责和指挥权移交程序。

信息报送要求更加规范

预案规定,对较大及以上的事故信息,要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详细信息报送最迟不晚于接报后2小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煤矿事故信息的报送流程。

响应分级更加贴近实际

根据预案,对于一般事故和发生在除城六区以外的较大事故,一般由事发地区政府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区级响应;发生在城六区的较大事故和全市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市级响应。

现场处置措施更加实用

预案汲取了国内相关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优化了现场处置的基本内容,增加了《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和《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中的有关措施,使应急响应更加科学、高效、规范。

信息发布机制更加明确

预案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矿山事故发生后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基本流程。其中要求,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

保障措施更加突出京津冀一体化

按照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纲要要求,修订工作组会同天津、河北两地安全部门开展了应急资源普查工作,依据“北京周边、便于调用”原则,将津冀两地应急救援物资纳入本市救援物资保障范围,进一步推动三地应急物资保障实现一体化。

附录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全文)

北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全文)

责任编辑:安勇(QN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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