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修订两份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后24小时内开发布会

2016-11-24 03:58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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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重大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开发布会

日前,北京市对《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北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依新的预案,较大及以上的事故信息,要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详细信息报送最迟不晚于接报后2小时;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

新修订的两份预案主要在指挥体系、信息报送流程、相应分级、现场处置措施、信息发布机制以及保障措施六大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

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矿山事故的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根据预案,对于一般事故和发生在除城六区以外的较大事故,一般由事发地区政府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区级响应;发生在城六区的较大事故和全市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市级响应。预案汲取了国内相关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优化了现场处置的基本内容,增加了《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和《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中的有关措施。

预案规定,对较大及以上的事故信息,要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详细信息报送最迟不晚于接报后2小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煤矿事故信息的报送流程。预案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矿山事故发生后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基本流程。其中要求,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

预案的保障措施更加突出京津冀一体化特色。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修订工作组会同天津、河北两地安全部门开展了应急资源普查工作,依据“北京周边、便于调用”原则,将津冀两地应急救援物资纳入本市救援物资保障范围,进一步推动三地应急物资保障实现一体化。

两项预案中均明确,获悉事故信息的公民、单位应立即拨打市安全监管局值班电话(65023616)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向区安全监管局报告。对事故隐患类信息,应及时拨打市安全监管局事故隐患热线电话(12350)告知隐患情况。

据介绍,目前本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500余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00余处;本市区域内具有采矿许可证的煤矿共4座,全部为北京能源集团昊华能源公司所属,分布在房山区、门头沟区,另有2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分布在房山、昌平等6个区,以及河北省迁安市。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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