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直属一局税源户调整至东城地税

2016-11-26 14:13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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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市地税局直属一局税源户调整至东城地税

记者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因工作需要,决定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第五稽查局)现辖日常征管的纳税人集中调整至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

纳税人应于2016年11月25日前到市地税局直属一局办结2016年11月税款缴纳等事宜,并于12月1日起向东城区地税局第四税务所办理相关申报纳税事宜。其中,纳税人与市地税局直属一局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采取实时划款缴税的,应于2016年11月28日起,到东城区地税局第四税务所重新签署税库银三方协议,确保2016年12月税款正常缴纳。

据了解,市地税局统一集中调整主管税务机关后,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不变。纳税人原在市局直属一局依法取得的各项涉税审批、税收优惠也依然有效。纳税人未办结的各类涉税事项由东城区地税局负责办理。而2016年12月1日后,纳税人应由市地税局直属一局支付但尚未支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由东城区地税局依据扣缴义务人报送的《手续费支付信息表》予以支付。

市地税局提示,纳税人可拨打市局直属一局咨询电话010-81112366和东城区地税局咨询电话010-81812366具体咨询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王丹(QJ0014)  作者: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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